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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方学宏 信件状态 办结
来信时间 2017-08-18 留言对象 工商局
信件主题 灵寿县金芊矿产品加工厂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拒不退还,态度恶劣。
来信内容
我是郑州市百思特公司采购人员方学宏,与2017年8月14号从金芊矿产品加工厂购买精品黑鹅卵石并按照每吨1600元的价格支付了全部货款,与8月17号支付运费260元后发现收到货后发现给我发过来的全是些烂石头,小部分类似鹅卵石但表面全部粗糙不堪,与之前商定的和图片确认的完全不符,经电话沟通对方拒不调换,态度恶劣,希望灵寿县政府及灵寿县工商局能制止该企业的这种欺诈行为,我可以提供购买过程的所有凭证,金芊矿产品加工厂联系人李倩,电话13343237227,15831106727已经拒接我的电话,

答复情况

回复部门 工商局
回复时间
2017-09-11 14:49:47
回信内容

  您好,接到政府网举报后,我局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供货方负责人称将货发错了,接受退货。与购货方方学宏取得联系,方学宏同意退货,现供货方已退款,购货方已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