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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区发展
  • 2017-05-21 09:51:27
  • 来源: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机构改革情况

 

一、机构、职能、机制等情况

(一)成立了中共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建了管委会直辖的科级单位:财税局、规划建设局、招商局、党政办公室及综合服务局,对辖区内的党务、行政,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下一步县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在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实行派出单位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双重管理。

(二)成立灵寿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推进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等。开发区财政实行独立核算,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出台了财政支持开发区发展的有关意见。

二、大力推进开发区“四项重点改革”

(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明确开发区工委书记由县委书记兼任,管委会主任由县长兼任,一名党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副县级)主持开发区日常工作,配备党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均为正科级领导。成立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直管的科级单位,成立党政办公室、财税局、规划建设局、招商局及综合服务局,目前相关人员已基本到位。开发区控制人数为80名,已报经省、市编办批复,县编办下达正式文件。

(二)推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开发区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并积极推行公开考试、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定期考核、末位淘汰等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的用人制度,做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确保开发区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质量,使具有较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向开发区流动。制定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鼓励多劳多得,能者上庸者下,使开发区能留得住人才。目前,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录取工作,6月底前全部到位。

(三)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政府已成立行政审批局,拟安排在行政审批局设立开发区行政审批办事窗口,6月底前将挂牌运行,确保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一个中心全覆盖。

(四)推行投融资平台建设。已成立灵寿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完善相关功能制度,拟由县财政注入2500万人民币,尽快发挥融资平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