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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防安全
  • 2016-05-26 10:18:39
  • 来源:消防支队

  为全面贯彻中央有关部队改革和国务院有关检验机构整合政策精神,并落实环保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河北省消防产品质量检验站暂停运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消防产品质量检验站暂停运行。自2016年5月24日起停止受理新的检验业务;6月5日前终止所有检验活动。未检完业务将委托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负责并出具报告。
  二、建筑材料防火性能见证检验。建筑材料防火性能见证检验工作由社会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承检。如: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话:022-58387876;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话:0311-83895661、67、69;等。
  三、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监督检验。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监督检验由各级消防机构选择上述具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承检。费用由送检消防机构负担。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