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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动态
  • 2018-01-15 09:27:07
  • 来源:环保局

  一、坚持重点污染源监管不松懈。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优化监管方式,确保执法监管责任到位,重点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使自动监控系统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同时,建立公众监督机制,提高公众监督的积极性和针对性,形成对重点污染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管效应,多措并举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二、坚持严查非法排污不松懈。突出重点,严查严打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信访反映的可疑非法排污行为,实施蹲点守候伏击检查,彻底切断并依法严处,绝不姑息。
  三、坚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不松懈。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工作宗旨,深化巩固信访工作责任制、限期办结制、定期分析制等环境信访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信访矛盾调处化解服务,及时受理和调处环境信访投诉和污染纠纷,定期开展重点、难点信访矛盾大排查,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环境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