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文件
灵政发〔2017〕19号
灵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有关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工作需要,现将有关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郝英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环保方面工作,分管石家庄市环保局灵寿分局、大气办。
其他分工不变。
郝永志 副县长
协助郝英鹏同志抓好环保方面工作。
其他分工不变。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2日
灵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有关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工作需要,现将有关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郝英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环保方面工作,分管石家庄市环保局灵寿分局、大气办。
其他分工不变。
郝永志 副县长
协助郝英鹏同志抓好环保方面工作。
其他分工不变。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