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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政府文件
灵政发〔2017〕19号

灵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有关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照工作需要,现将有关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郝英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环保方面工作,分管石家庄市环保局灵寿分局、大气办。

其他分工不变。

郝永志  副县长

协助郝英鹏同志抓好环保方面工作。

其他分工不变。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1710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