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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采购
  • 2017-11-24 09:35:39
  • 来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尚女士 0311-825212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小区4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琦琦0311-89849568
采购预算金额:265187.00
采购用途 : 数据库硬件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3 、报名时请携带有效的: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注:(以上证件报名时全部带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套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1-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1-27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5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0311-89849568
受理质疑电话:0311-89849568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