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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要结婚
  • 2017-07-12 09:18:59
  • 来源:民政局

  事项名称:结婚登记
设计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1、具有管辖权;
2、结婚当事人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双方自愿;
5、双方均无配偶。
办理材料: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军人证件,三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
3、婚姻登记
4、发证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办公;
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路妇幼保健院西门
办理电话:82523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