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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登记
  • 2016-09-29 10:44:26
  • 来源:民政局

  * 事项名称:补领结婚证
  * 设计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 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 办理材料: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军人证件、婚姻登记档案,三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办理步骤: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
    3、婚姻登记
    4、发证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办公;
  * 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北环路妇幼保健院西门
  * 办理电话:82523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