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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教育
  • 2015-05-05 14:39:18
  • 来源:教育局

   一、农村公办小学、初中收费政策:允许收取作业本费和向参加中考的学生收取中考报名考务费。
  作业本费收费标准:小学1-2年级12元/年;小学3-6年级17元/年;初中1-3年级28元/年。(冀价行费[2008]7号)
  中考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每生85元。(冀价行费字[2012]4号)
  二、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政策:允许收取学费、住宿费、取暖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务费、择校费。
  学费、住宿费、取暖费收费标准:按省政府授权期间各设区(市)政府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冀发[1999]12号)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文化科目8元/人/科,实践科目5元/人/科。(冀价行费字[2010]40号)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每生150元。(冀价行费字[2012]42号)
  择校费收费标准:县镇的省级示范性高中三年不超过12000元,一般高中三年不超过6000元。(办字[2003]71号)
  三、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收费政策:按本校(园)收费许可证标准执行。
  四、咨询电话:8252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