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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残疾人
  • 2017-12-12 17:25:56
  • 来源:人社局

*事项名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设定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154号)
*申请条件:就业困难人员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从事灵活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办理步骤: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从事灵活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到灵活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经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主管领导填写意见并签字后,到就业科进行复审并汇总造册盖章,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报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由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发给申请人。
*办理地点:灵寿县人民西路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 .

*联系电话:8252172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