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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建地产
  • 2015-06-19 10:31:31
  • 来源:县住建局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设定依据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
  四、办理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份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认可文件。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工程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6、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证明。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10、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2、建管科窗口受理
  3、现场踏勘
  4、科长审核
  5、主管局长审核
  6、向社会公告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办公;
  6月1日-8月31日下午改为14:30-17:30办公。
  九、联系电话:825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