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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
  • 2017-08-22 10:29:22
  • 来源:国土局

  土地使用者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根据这一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土地使用者享有以下权利:
  对土地占有、使用和依法取得收益的权利。
  有依法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等权利。
  有依法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权利人有权请求法律保护,要求对方停止侵犯、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返还土地、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有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土地使用者有以下义务:
  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有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义务。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有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义务。
  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