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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管理
  • 2017-01-17 09:46:26
  • 来源:国土局

                                                  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房屋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
  村民在出卖房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不予批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第二部分第(五)项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四款;《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第二部分第(五)项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