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 土地管理
  • 2017-02-20 09:36:17
  • 来源:国土局

 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在土地方面需办理什么手续


  村民之间相互购买房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还需办理在土地方面相应的手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所以,村民之间在购买房屋时还需办理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的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这一手续,一方面容易引发纠纷,另一方面,在引发纠纷后,难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非本村村民购买房屋的时候,由于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限制,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时很可能不能获得支持。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