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买卖宅基地的人员如何处罚?
- 土地管理
- 2017-11-17 09:49:08
- 来源:国土局
对非法买卖宅基地的人员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的规定,非法买卖宅基地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采取下列处罚措施:
一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买卖宅基地的人员的违法所得;
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买卖宅基地的人员并处罚款;
三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